4月27日上午,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常规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第1-2节课程,雁塔校区教学九楼9721教室《旅游日语》课程任课教师席某某、9515教室《美国文学选读》课程任课教师胡某某、9509教室《日语语法》课程任课教师尹某某未到课。经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核实,三位教师均未在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现予以通报。
请各教学单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望广大教师进一步严肃教学态度,避免在教学中出现上述同类性质事件。
特此通报。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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