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的通知》(教高司函〔2026〕9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和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变革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科大模型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现组织开展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征集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在前期已建设14个学科大模型(见附件1)的基础上,持续征集建设一批高质量学科大模型。各建设团队须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高质量数据集。须完成覆盖相应专业类的高质量数据集。数据来源须权威可靠,严格甄选教材、专业书籍、高水平论文、音视频课程、教学大纲、习题及答案、专业词汇库、行业标准等权威资源;数据类型须全面,实现文本、图像、音视频、代码等多模态数据全覆盖;数据质量须合规达标,依照规范性标准实施数据清洗、整理、标注等流程。

(二)学科大模型。须建设1个专业准确、开放易用、安全可靠的学科大模型。须依托国产通用大模型,使用构建完成的高质量数据集开展增量训练,确保模型在学科知识问答、逻辑推理等方面的准确率满足专业教学要求;须提供开放的服务平台和易用的交互界面;支持不少于100并发用户。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以学校作为建设主体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内容。填写《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供学科大模型的演示视频(5分钟以内,仅限MP4格式)。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建设基础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申报条件。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人工智能尤其是大模型方面具备良好研发和应用基础。

2.申报单位在申报专业类须拥有至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技术保障。申报单位须提供支撑学科大模型运行的必要算力,确保模型上线后持续高效稳定运行。

(五)评测要求。学科大模型须通过安全评测、学科通用能力评测、学科基准评测和模型效能评测,各项评测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方可上线。

(六)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科大模型运行安全可控。

三、征集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申报书》(每个单位限报1项)、《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9月16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

(二)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报教育部审核。

(三)专家论证。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遴选确定建设项目,并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评测。建设单位须在教育部评测前完成属地网信部门备案。

(四)上线建设。教育部组织将通过评测的学科大模型上线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指导、支持相关高校做好学科大模型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作为学科大模型集中展示应用的统一入口。

(二)各建设单位须扛牢主体责任,在人员、经费、算力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从合规性、可用性、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学科大模型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五、联系方式

人:崔平  耿晓丹

联系电话:029-85310485

电子邮箱:jck@snnu.edu.cn


附件:1.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清单(已建设)

          2.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申报书

          3.高等教育领域学科大模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