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优秀奖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关心教学、投入教学,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本学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前期候选人推荐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在动员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教学委员会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估方案(修订稿)》(见附件1“推荐书”中相关内容)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初步审核。
资格初审的主要形式为听课、检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召开座谈会等。通过上述途径,学院教学委员会了解师生意见,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和业务素质进行初步考核。
各单位教学秘书务必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本学期候选人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书》(附件1,一式一份)、课表及课表汇总表(附件4)、教学进度表、相关报奖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材料用档案袋统一装袋,贴好标签(附件5),同时,将除相关报奖材料复印件以外的其他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wanghengchao@snn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1.各单位要严把申报资格关,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优秀教师参评,对于未按评估方案要求审核的单位,学校将在下个年度申报工作中减少该单位的候选人推荐名额。
2.本学期无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本学期各单位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名额为本学年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2)与上学期已报的候选人数量(见附件3)的差额,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分配表限额推荐候选人。
4.为了保证评选相关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要求开展推荐工作。
5.各候选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务必准确填写课表汇总表(附件4),遇临时调停课或授课时间、地点改变,除办理正常手续外,须同时向教学实践科相关工作人员提交书面材料备案,漏报或不报者,责任自负。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