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年度拟评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三部分组成:校级督导考核、院级督导考核、学生评价考核,拟定各部分比例为40%、30%、30%;
2.各学院要尽快组织本院督导组开展听课,对院内拟评职称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学院督导组组长是本次考核工作负责人;
3.本次参加考核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手续,如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调停课手续,须提前将调停课信息告知校督导委员会及学院督导组。
请各学院尽快组织院级督导组开展听课考核工作,学校将尽快制定并公布具体实施办法,未尽事宜以办法为准。
教务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