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2005年3月21日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工作,提高学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现就我校双语课程教学作如下规定。
一、双语教学的目的
拓展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学习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先进经验,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本科教学在国际、国内范围的竞争实力,切实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二、双语教学的界定及实施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双语教学是指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外语课除外)教学。
2. 在双语教学中,要以专业课程教学为核心任务,学科专业知识与第二语言使用的关系是主次关系,不可倒置。
3. 在双语教学过程中,要确保学科知识教学质量,要遵循学生学习的认知规律,合理进行“学科知识、语言技能、思维习惯”的有机整合,注重教学效果。
三、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
1.教师承担学校开设的双语教学工作,经教学评估合格以上者,考虑到双语教学的难度和实际备课工作量,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实际教学工作量的2倍计算,即双语课程教学工作量=实际课程工作量×2。
2.非外语专业教师,任现职以来用外语全程开设一门以上教学计划内的专业必修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者,由教务处出具证明,建议在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免试外语。
3.为了推动此项工作,学校将对首次开展双语课程教学的教师,发给2000元备课补助费(已资助立项的课程除外)。
4.学校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免费为开展双语课程教学的教师开办英语水平提高班,优先推荐双语教师出国培训、深造,图书馆优先为双语教师配备教学参考资料。
四、双语课程开设范围及教材选用
1.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重点是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及能体现科技发展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的专业选修课程。
2.适宜的专业特别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双语授课课程比例要大于等于10%,其它专业也要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积极实施双语教学。
3.对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可以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经院(系)和教务处审核备案,一般应是具有本学科专业、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等学校正在作为主要教材使用的高质量的原版教材或影印教材。
五、双语教学的实施要求
1.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论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双语课程教学计划,并将本院(系)双语课程教学计划和其它课程教学计划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2.使用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教学语言以外语为主,使用外语授课课时达到50%及以上,提倡双语课程授课教师全程使用外语授课,各有关院(系)教学委员会要对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开课能力、备课情况、双语教学教材的选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从各个环节加强双语教学管理工作。
3.各院系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教师进行专业外语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和使用外语进行教学的能力,并注重在听、说、读、写、译诸方面培养学生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4.在实施教考分离环节中,双语教学课程的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课程至少提供3套分量相当的外语试题,其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学生在考试及平时作业中,要尽量用外语完成相关问题的回答和论述。今后,各院(系)要建立双语教学课程的试题库或优秀卷面库。
5.要进一步深化与双语课程相应的考试改革和实践教学改革,对于具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应配套引进原版辅助教材,或配套设计、遴选、优化实践教学方案和实践教学内容,保障整个课程双语教学的效果。
6.承担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根据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制定出外文教学大纲并在开课前印发给学生。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应尽量使用多媒体课件,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7.经学校立项并获得学校经费、硬件设备、双语进修或培训等方面支持的教师,必须保证双语教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停止或变更双语教学。如遇特殊原因必须停止或变更双语教学时,双语课程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需写出书面申请,由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报教务处审批。
8.各院系要及时总结开展双语教学的经验,处理双语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可应用双语教学的课程数量逐年增加,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