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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量:


各学院(学部):

2024年专业实习工作已经结束,请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本年度学院专业实习总结工作:

一、各学院要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议,在听取带队教师、实习学生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学院2021级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包括学院本年度专业实习的基本情况、组织过程、实习内容、基地建设、经费使用、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结合专业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荐优秀实习学生,优秀实习生按“集中实习”学生人数的10%向学校推荐(进行分散自主实习的学生不参加评优)。

三、为促进各专业实习工作的交流,加强专业实习成果的宣传与展示,请各学院整理提交专业实习成果册。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专业实习文字、图片等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四、根据《关于做好实习数据常态化填报工作的通知》,完成实习信息上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学院2024年专业实习工作总结(非师范类专业)。

2.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1)、个人实习总结和实习调查报告各一份。

3.2024年学院专业集中实习情况一览表(附件2)。

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和邮件方式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电子信箱:zhaorui@snnu.edu.cn。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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