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至7月12日(星期五)。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在6月30日(星期日)前结束授课。
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在6月29日-7月7日进行,详见《公共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表》,专业必修课考试可在非公共必修课考试时间或公共必修课考试期间有剩余考场容量时进行安排。
表1 公共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表

备注:2023级公共必修课考试因学生多分布在雁塔校区,在此考试节次雁塔校区不可安排其它课程考试,长安校区可自主安排。
二、排考流程
(一)确认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考试课程及时间
1.公共必修课由开课单位根据《公共必修课考试日程安排表》在教务系统末考任务安排模块中确认;专业必修课考试课程由学院(部)教学秘书初选,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在教务系统末考任务安排模块中确认(仅挑选课程,系统时间安排见第3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完成时间:6月5日(星期三)前。
2.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由教务处从每个开课学院(部)挑选一门课程(另行通知)。完成时间:6月6日(星期四)前。
3.专业必修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开课单位根据考试安排确定,同校级教考分离考试课程时间一并由教学秘书在系统安排。完成时间:6月7日(星期五)前。
(二)核对考试人数
1.各学院(部)需要在教务系统中核对本学期应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人数。
2.各学院(部)应将专业课重修学生、转专业补修学生及交换生等纳入期末考试对应课程中。
3.不得遗漏任一班级或学生,如发现请及时向教务处考试科反馈。
4.完成时间:6月7日(星期五)前。
(三)安排考场
1.公共必修课程和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完成时间:6月11日(星期二)前;
2.非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包含有机化学、高等数学及普通物理系列课程等)考试由开课单位根据公共必修课考试考场安排情况进行安排。完成时间:6月11日(星期二)前;
3.专业必修课考试由学院(部)根据教务系统各时间段考场容量安排。完成时间:6月13日(星期四)前。
(四)安排监考教师
1.安排监考要求
学院(部)根据教务处排考要求在教务系统中安排在岗在编教职工作为监考教师。
小于或等于60人的考场应安排至少2名监考,60-100人的考场应安排至少3名监考,10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至少4名监考。
公共必修课由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监考教师,其余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部)补充。专业必修课全部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部)安排。
2.安排监考时间
公共课开课学院监考教师安排时间:6月14日(星期五)。
其他学院(部)监考教师安排时间:6月18日(星期二)-6月19日(星期三)。
(五)查看考试安排
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或喜鹊儿APP查看期末考试课程安排。计算机公共课及外语小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查看时间:6月21日起。
三、排考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2.一名学生同一时间只参加一门课程考试。
3.同一课程(不同课程号)的考试安排在同一个时间段。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