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接省教育厅和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在6月中下旬进行2024届毕业生的验印及毕业派遣工作,全体毕业生必须在6月底前离校。为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做好毕业生成绩清理和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判定时间
2024年5月22日-5月31日
二、判定依据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我校《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关于我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2024届学生实际开展成绩清理和毕业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公选课学分(含公共艺术选修课)、总学分、必修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出现遗漏。2023年延迟毕业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参照《关于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审核。
三、判定程序
1.教学单位初审。请教学单位逐一审核每一名拟毕业学生(含2023年延迟毕业学生)的成绩,确定毕业和学位授予判定结论,并填写《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表》(附件2),同时将本教学单位各专业判定整体情况汇总填写《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汇总表》(附件3)。经教学单位判定为延迟毕业、结业、不授予学位等情况的学生,请教学单位按要求组织每一名学生填写对应表格(附件4-6),同时请汇总填写《延迟毕业、结业、不授予学位结果统计汇总表》(附件7)。并按时将相关表格提交教务处。对于审核所有学生都能毕业和授学位的教学单位,只需填写附件2、附件3即可。
2.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复审。
3.学校审定。教务处将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报送学校审定。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判定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各类数据信息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发生,确保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为不影响学生如期毕业,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5月31日前将判定结果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122室教务处教务科(不接受学生零星提交),电子版打包发至:jiaowuke@snnu.edu.cn。
联系人:宋阳 85310334-802
崔荣 85310334-804
附件:1.2023年延迟毕业本科生名单
2.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表
3.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审汇总表
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延迟毕业申请表
5.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
6.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审报表
7.延迟毕业、结业、不授予学位结果统计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