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2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及我校《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陕师党发〔2021〕5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本科教材选用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选用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2.选用教材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高水平的编写质量,能够体现学科发展前沿。
3.优先选用全国优秀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也可科学选用我校教师自编的特色、高水平教材。
4.有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做到“应用尽用”,同时确保相关课程修读学生上课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请各学院(部)参照我校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开设情况(附件6)和马工程重点教材的最新出版情况及对应课程清单(附件1),严格落实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
5.应遵循“按需选用、为我所用”的原则选用境外教材,确保教材的思想性、价值导向正确,内容科学先进,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
6.公共必修课及各学院(部)所有专业理论必修课,必须选用与教师课堂教学相匹配的正式出版教材,教材内容必须与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相一致,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基本依托;实验实践类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选用正式出版教材或自编讲义;通识教育选修课不统一指定和征订教材(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除外)。
7.使用自编讲义授课的课程,须向所在学院(部)提供体例规范、内容完备的授课讲义(首次开课的课程需要至少提供前3章的授课讲义),经学院(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第二次开课时需提供全部章节的授课讲义以供审核。
8.同专业、同年级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相同教材,严格杜绝“因人选教材”的现象。
9.对于目前适合本专业教学的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得频繁更换。
10.对于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水平较低、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或及时更换。
11.不得选用在各级各类教材抽查或专项排查中审核未通过且未修订整改的教材。
12.教材选用的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2)。
13.学院(部)要做好选用教材及审核资料的存档工作,对选用的所有教材至少保留一套样书以供学校及上级部门开展教材工作时抽查,同时做好教材审核的原始材料存档工作。
14.学院(部)要向全体师生做好教材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杜绝使用盗版盗印或没有知识产权的电子版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教材选用程序
1.各学院(部)是教材选用的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教材选用工作。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本科教材选用工作负总责。各学院(部)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教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教材的选用工作审核。
2.下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任课教师须根据课程教学目标,认真遴选教材,并将选用教材信息报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处,由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对选用的新增教材(包括更换教材(更换之前的教材审核未通过)、初次使用未曾审核过的教材、课件、讲义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境外教材(原版、影印、翻译)、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等。对于学院(部)审核不通过的教材,任课教师需及时更换教材并提交学院(部)再行审核。
3.新增选用教材审核结果需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教材名称、教材书号(ISBN号)、主编、出版时间、版次、出版社、是否为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否为境外教材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和备案。
4.凡列入选用计划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已入教材选用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教材的,开课学院(部)需填写《本科教材变更申请表》(附件4),按新增教材审核程序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5.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对选用教材进行抽查。对于抽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教材,学校将追究相关学院(部)管理责任。
三、《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填写说明
1.《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应与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保持一致,对应填写所有课程(包括选修课程)的教材选用情况,包括使用自编讲义的情况(“编写单位或编者”一栏写“自编讲义”即可,其他相关列不用填),跨院授课的课程教材由开课学院(部)填报。对于不统一购买教材的课程,“总订数”写“0”即可。
2.请按《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模板(附件3)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相关信息(专业及年级要详细,公共课需备注新老校区各自订购数量),教材相关信息可从附件7中查找。请不要调动文档上页边距,以免归档装订时部分内容被封装进去。不符合要求的表格需重新报送。
3.如教材版本更新,书号(ISBN号)与原版教材已经不同,视为新教材,仍需参加学院(部)组织的审核,请参照附件7正确填写新版教材书号。
4.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请选用当前最新版本马工程重点教材,并在相应列正确标注是否为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相关信息请从附件1(均是最新版)中查找。
5.选用境外教材的课程,请在相应列标注清楚,包括境外原版教材、境内影印教材、翻译教材。
6.为保障下学期开课时所有学生都能顺利拿到教材,又不浪费教材资源,请尽量将统一订购教材的数量(总订数为学生用书数加教师用书数)填写准确。
四、时间安排
1.15-17周(5.29-6.16):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对选用的教材(包含课件、讲义)进行审核,并报送《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本科教材选用评审表》(附件5)(马工程重点教材无须审核)。
2.18周(6.19-6.23):学校组织专家对本次选用的教材进行抽查。
3.19周(6.26-6.30):学校给各学院(部)反馈教材抽查结果,学院(部)对抽查不合格教材进行及时调整。
4.20-21周(7.3-7.14):学校按各学院(部)最终的教材选用计划进行教材订购。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6月16日(周五)前将《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教学副院长、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党委公章)、《本科教材选用评审表》一式一份(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组长及相关成员签字、提交复印,原件学院(部)留存)送交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12室,并将《本科教材选用计划表》《本科教材选用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教材选用管理联系人: 孙 健 柴银平 电话:85310485
教材征订及发放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308353,85310124
教 务 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