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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量:

各学院、各项目组:

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对2019年设立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评估。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发明专利、各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方面。

二、检查类别

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

三、中期检查程序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综合考量,并分类给出中期检查意见。

四、提交材料

1.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

(2)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日志四份;心得体会每个项目组一份;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已发表成果请复印期刊封皮、目录、正文和封底页,已录用成果请复印录稿通知,未发表成果请打印装订)。

2.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用“材料袋”封装,在袋面粘贴项目信息。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以上材料交至各学院。

3.各学院汇总后将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20日(周三)前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zhaorui@snnu.edu.cn。教务处将于2019年12月择期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具体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

4.2018年未通过结题验收申请的延期项目请提交按结项材料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做好相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项目组学生认真作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

3.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凝练成果并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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