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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7 浏览量:

各学院:

按照我校教育实习工作安排,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将进入总结反思阶段。为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教育实习质量,请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精心安排,有序开展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反思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返校安排

1. 2016级公费师范生普通教育实习统一在2019年11月28日-12月1日结束入校实习,在新疆乌苏及昌吉进行支教实习的2016级公费师范生在2019年12月27日-12月31日结束入校实习,具体返程日期由带队教师与实习学校沟通确定。

2.实习生以实习点为单位集中返校,由各带队教师提前落实返程车票,牵头学院安排专人配合带队教师做好实习生从火车站、汽车站到师大的返程工作。

3.带队教师应提前联系实习基地相关负责人做好实习生的实习总结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簿最后一页须填写评语、签字并盖实习学校公章,实习簿中听课记录、班主任见习周志及教案指定位置须由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签字),做好与实习基地的交接工作,确保实习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并安全返校。

4.实习生应按照带队教师的要求集中返校并到所在学院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返校的学生须提前向带队教师及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对批准的申请应出具书面意见,并发带队教师备案。

二、总结与反思阶段工作

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阶段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实习生返校后的报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2.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本院学生总结反思阶段工作计划,包含总结反思进度安排、相关交流活动及人员配备情况等。

3.各学院组织安排本学院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对本学院学生的基础教育调查研习报告进行成绩评定,带队教师在实习簿最后一页指定位置填写成绩、评语并签字。

4.各学院根据情况安排“基础教育名师讲堂”,邀请基础教育一线名师与实习生进行面对面交流。

5.各学院组织优秀实习生开展实习汇报课展示等活动,并录制讲课视频。

6.实习生撰写个人实习总结,带队教师撰写带队工作总结。各学院在听取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学院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7.各学院按照《关于评选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成果集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严格遴选,按要求上报作品。

8.各学院根据带队教师带队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述职情况等,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在4人以下的(含4人)推荐优秀带队教师1名,4人以上的可推荐优秀带队教师2名,对于安排教授(尤其是卓越教师实验班项目主任)、副教授带队实习的学院,可额外推荐1名优秀带队教师。

9.带队教师按要求做好各类票据的整理工作,及时办理实习费用报销手续。

10.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1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在安康岚皋中学、榆林佳县中学及云南普洱景谷一中进行教育扶贫性质实习的带队教师按所带学生总人数的3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

三、实习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的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记录簿;

2.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一份(制式表格见附件);

3.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一份;

4.教学设计一份(制式表格见附件);

5.多媒体课件一份;

6.实习感想一份(题目另拟,不能以《实习感想》命名,制式表格见附件);

7.实习总结一份(制式表格见附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1-4、6-7)和电子版(材料2-7)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带队教师需向学院提交材料

1.带队教师个人工作总结(制式表格见附件);

2.带队教师工作手册(末页的带队工作小结可粘贴打印的带队工作小结,末页须有带队教师签名,学院意见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1的电子版及材料2的纸质版请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各学院教学秘书处。

五、带队教师需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1.各实习小组实习期间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不少于5张,如校门前合影(必有)、学生上课等开展教育实践的照片,图片以照片内容命名,如**学校合影、**教学课堂、**实践活动等;

2.实习情况调研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3.实习学校评价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4.陕西师范大学实习情况反馈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5.实习基地学校基本情况档案(制式表格见附件);

6.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1)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份(2)优秀实习生个人总结一份(3)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一份(4)教学设计一份(5)实习感想一份(各材料制式表格见附件);

7.教育实习基地学校收款签收单;

8.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办公资料费支出详单及相关票据。

材料4和材料6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1-3及材料5仅提供电子版,材料7-8仅提供纸质版。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电子版(表格以带队老师为单位统计,不再根据实习点拆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带队教师姓名-2016级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命名)发至邮箱yjw@snnu.edu.cn。

六、学院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带队教师推荐汇总表(制式表格见附件)及优秀带队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2.所有带队教师的带队工作手册;

3.学院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制式表格见附件);

4. 2016级公费师范生优秀实习感想、主题班会活动方案、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推荐汇总表(制式表格见附件)及作品,具体要求见《关于征集2016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成果的通知》;

5. 2016级卓越班全体学生的实习感想及汇总表(制式表格见附件);

6.基础教育名师讲堂的图片、名师简介、授课内容等材料;

7.优秀实习生汇报课活动的相关视频、图片等材料。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报1名,100人以上的学院报2名。报送的讲课视频时长5分钟左右,精讲一个知识点,视频格式为MP4,以“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汇报课名称”命名。

请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材料1-3及材料4中的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校务楼118室),材料1、材料3-7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学院名称-2016级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命名)发至邮箱yjw@snnu.edu.cn。

联系人:王伊晋

电话:85310329

Email:yjw@snnu.edu.cn

教务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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