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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量:

相关学院(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教育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建设周期

依据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教育部通知附件1),申报内容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等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涉及学科及申报主体

新文科主要涉及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项目申报主体为相关学院(学部),以教师项目团队形式申报。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限额及推荐方式

涉及以上八个学科门类的学院(学部)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个项目,其中设立“新文科实验班”的3个学院每个单位至少报送3个项目。

在各学院(学部)申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教育部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院部推荐及材料提交(3月15日--3月26日)

相关学院(学部)根据教育部精神,组织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项目策划和团队组建工作。鼓励跨学科进行联合申报,以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请各学院于3月26日(周五)前将项目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侧边装订))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评审及材料打磨(3月27日--4月16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学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推荐教育部项目。各推荐项目组依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报材料。

(三)在线填报(4月17日--4月25日)

学校分配账号,各项目组在4月2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办公室)

联系人:柴银平李正德,联系电话:85310331转803

电子邮箱:lzd@sn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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