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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公共艺术教育系列活动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隆重庆祝党的一百周年华诞,以公共艺术教育为载体,以美育人,以美传情,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热情,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同时,以庆祝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为契机,创新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模式,丰富公共艺术教育实践途径。经学校研究决定,于“七一”前组织开展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为主题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公共艺术教育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砥砺前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提高大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主题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教师教育处(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二)协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三)承办单位

文学院

四、参赛对象及类别

(一)参赛对象

大学部各级各类在校生(含留学生)及教师(含在职及离退休教师)。

(二)参赛组别

分为大学生组和教师组2个组别。

五、参赛方式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作品的遴选报送工作,名额不限。

六、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聚焦百年党史中的重大事件、重大成就和典型人物、动人故事,追寻中国共产党人留下的光辉足迹,讴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扬帆奋进、日新月异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西部红烛精神”,反映教育报国的理想信念,为喜迎建党百年华诞营造浓厚氛围。

(二)格式及形式要求

1.围绕主题,自拟题目。

2.征文类型为诗歌、散文或观影感均可,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3-2,作品提交为word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拒绝一稿多投,投稿必须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接受已发表过或已经参加其他比赛的作品,一经查实不符要求者,即取消参赛资格。作品版权归原作者,使用权归主办方。

七、奖项设置和评比办法

(一)奖项设置

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各若干名。

(二)评比办法

由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比,确定奖励等级。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作品的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每个作品限1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开展情况和上报作品质量情况确定。

八、赛程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2021年5月至6月11日

各单位务必于6月11日前将盖章后的《各单位书画作品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1)和参赛作品电子版(按组别分开,作品名称和排列顺序要与汇总表一致)以“单位名称+建党100周年征文大赛”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574467588@qq.com;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文汇楼A段406。

(二)评审遴选阶段:2021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文学院组织专家对收到的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本次大赛获奖作品。

(三)成绩公布阶段:2021年6月24日前

在陕西师范大学官网公布获奖名单。

(四)作品展示阶段:2021年7月

从比赛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印制成册或在陕西师大报上刊登,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丽丽 13571815257

附件3-1:各单位征文作品汇总表

附件3-2:征文比赛格式模板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教师教育处(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文学院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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