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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公共艺术教育系列活动书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隆重庆祝党的一百周年华诞,以公共艺术教育为载体,以美育人,以美传情,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热情,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同时,以庆祝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为契机,创新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模式,丰富公共艺术教育实践途径。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七一”前组织开展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为主题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公共艺术教育书画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砥砺前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提高大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主题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教师教育处(教师书法教学与研究中心)

(二)协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三)承办单位

美术学院

四、参赛对象及类别

(一)参赛类别

1.书法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篆刻等;

2.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等,不限创作形式。

(二)参赛对象

大学部各级各类在校生(含留学生)及教师(含在职及离退休教师)。

(三)参赛组别

分为大学生非专业组、大学生专业组和教师组等3个组别。

注:美术学院学生为大学生专业组。

五、参赛方式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作品的遴选报送工作,名额不限。

六、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以美育人,以美传情”的主题,旨在庆祝党的一百周年华诞,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西部红烛精神”,反映教育报国的理想信念。

硬笔书法作品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软笔书法及篆刻作品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

(二)形式要求

1.书法类作品

(1)硬笔书法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即29.7cm×42cm以内)。

(2)软笔书法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即46cm×69cm~97cm×180cm),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不在征集之内,作品一律不得托裱。

(3)篆刻作品:每位参赛者报送1件或1组作品(1组印章数量4~6方)。须附印蜕及边款拓片(1组作品印蜕4~6枚,并附两个以上边款拓片,须自行粘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138cm×34.5cm)的宣纸上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鼓励使用木头、陶瓷等绿色环保资源。

2.美术类作品

用纸规格不超过6尺整张(即不超过97cm×180cm),作品一律不得托裱。

(三)作品标注格式要求

请在作品右下方用铅笔以正楷字体标明作品名称、参赛者、类别、组别、姓名、单位、专业(仅学生需要填写)、学号(仅学生需要填写)、联系方式、指导教师等信息(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1),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正确组别。每人限报每类别作品1件。

七、奖项设置和评比办法

(一)奖项设置

各类别、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二)评比办法

由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比,确定奖励等级。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作品的指导教师评为优秀指导教师(每个作品限1名)。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开展情况和上报作品质量情况确定。

八、赛程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2021年5月至6月11日

各单位务必于6月11日前将盖章后的《各单位书画作品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和参赛作品原件(按类别和组别分开,作品名称和排列顺序要与汇总表一致)提交至六艺楼美术学院106室,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建党100周年书画大赛”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jiaju@snnu.edu.cn

(二)评审遴选阶段:2021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美术学院组织专家对收到的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本次大赛获奖作品。

(三)成绩公布阶段:2021年6月24日前

在陕西师范大学官网公布获奖名单。

(四)现场展演阶段:2021年7月

美术学院举办书画作品展,从比赛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举 029-85310213

附件1-1:作品标注模板

附件1-2:各单位书画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美术学院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教师教育处(教师书法教学与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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