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带队教师、实习学生:
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学校及相关学院赴各省市检查实习情况反馈,总体上带队教师能够坚守岗位,积极与实习学校沟通,做好教育实习日常管理工作;实习学生能自觉认真遵守实习学校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实习工作,实习学校评价和反映良好。但仍存在部分带队教师对实习学校和实习生情况了解不深入,沟通不畅;个别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纪律及安全观念淡漠。为了确保教育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实习的管理
1.开展中期检查。各学院要做好实习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应包含学校教学督导1-2人,提前3天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以便及时与实习学校沟通解决。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学生辅导员应采取多种方式(如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加强与实习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汇报,与带队老师、教务处沟通。
3.安排做好专业指导工作。按照各学院制定的教育实习远程指导方案,各学院安排学科教学论教师加强对实习学生的专业指导,通过多种线上指导形式,结合专业特点,对实习学生进行远程指导,包括定期了解安排指导的实习学生实习进度,对课堂教学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审阅指导教学设计、点评指导学生上课视频等。
二、带队教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1.恪守工作职责。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是实习学生安全责任第一人,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要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职责》要求,恪守职责,驻守实习基地,未经所在学院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带队教师请假离开实习学校所在市,必须征得实习学校同意,非必要不跨省流动。
2.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带队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协同实习学校(实习基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卫生等领域方面的安全教育。
3.加强沟通协调。带队教师要加强与学院、实习学校的协调沟通。带队教师要定期深入各实习学校,积极走入实习学生中间,深入了解学生需求,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面临的难点,及时收集并解答学生存在的疑问、困惑。在不影响实习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鼓励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实习学生实习生活;组织在实习学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四史”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以及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教育情怀,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
三、实习学生要全面落实实习任务
1.实习学生应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实验班教育教学实习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在带队教师的安排指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包括开展教学实习、班主任见习、基础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
2.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及我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离开实习单位需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销假管理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离开实习学校所在市必须经过实习学校审批,非必要不跨省流动。
四.其它工作要求
各学院、实习带队老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期间的实习学生安全工作。各学院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习带队老师要检查各实习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响应、稳妥处置,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报告,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对于教务处要求了解、核实和报告的有关情况,学院和带队教师须及时反馈,确保教育实习期间的安全稳定。
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