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习带队教师、实习学生:
根据《陕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管理细则》和学校《关于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习工作实际,为切实加强假期期间实习学生管理,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25日(星期五)至9月2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0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班。
以上为我校放假安排,各实习小组放假安排以实习学校(单位)放假安排为准。
二、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
(一)做好假前教育。各学院、带队教师要在放假前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消防、饮食、住宿、网络、防诈骗等方面安全提醒,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单位)管理规定和学校实习管理要求。
(二)严格请假报备。放假期间,实习学生离开实习所在地或开展外出活动,须提前向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单位)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及返程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变更实习安排。
(三)落实信息报送。各学院、带队教师要建立假期实习学生联系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实习学生须按要求完成每日安全打卡或信息报送,遇突发情况、身体不适、实习矛盾、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带队教师报告。
三、做好实习过程指导
(一)带队教师要提前与实习学校(单位)沟通,明确假期期间实习安排、学生管理要求和安全责任,做好工作衔接。
(二)放假期间,带队教师要通过线上联系、实地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过程指导。教育实习学生仍在实习学校的,带队教师要定期了解学生到岗、教学任务完成及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三)学生要利用假期做好阶段总结,及时整理实习日志、教学设计、听评课记录等材料,反思实习收获与不足,为后续实习任务开展做好准备。
四、强化学院和带队教师责任
(一)各学院要加强统筹管理,督促带队教师落实实习管理责任,做好实习学生安全教育、过程指导和风险排查工作。
(二)放假前,各学院要全面了解实习进展情况,检查实习过程材料,确保实习任务、指导要求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同实习学校(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和后续工作。
(四)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须于9月24日12:00前通过表单系统提交假期期间实习安排情况报告;相关学院须于9月24日12:00前提交专业实习假期期间安排情况报告。
请各学院、带队教师和实习学生高度重视假期实习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共同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习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