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6〕2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2个艺术实践工作坊和10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与省级评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12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5310124
联系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一层112室
教务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