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核对和确认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各年级本科专业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课程见附件1。
注:1. 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
2. 新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及优师计划等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会有不同,请以培养方案为准。
二、核对确认教学计划
1. 11月6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
具体核对确认及打印路径如下:
第一步:核对确认教学计划
进入教务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点击“查看专业教学计划”,点击“查看年级/专业理论课程”,选择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开课学期,随后点击检索便可看到相应的“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建议使用格式二),此环节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确认工作(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方式见附件4)。
第二步:教学计划读取
教学计划核对确认无误后,联系教务科读取“开课计划读取”,读取后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
第三步:报送各专业开课计划表:
点击“开课计划”模块-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按钮-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勾选“分院系/部”并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年级专业等并点击“检索”按钮-点击“导出PDF”后进行打印。
2. 11月6日前,各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
3. 11月13日前,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老师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拟好下学期各年级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三、调整修改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确需调整的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部)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 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1月13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 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部)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部)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①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
②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
③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
①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
②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师教〔2023〕28号)严肃处理。
4. 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需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表》(附件1)。
四、说明
1. 各年级教学安排全部确定后,统一报送“2026-202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教务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确保表格整体比例大小合适、页边距适中)。
时间要求:纸质版请于11月13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jwk@snnu.edu.cn。
2.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实践能力提升周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陕师校发〔2025〕186号)的文件要求,下学期共20周,其中教学周为16周。
教务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