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确认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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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核对和确认2025-2026学年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核对范围

2022-2025级本科各专业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2025-2026学年季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年级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周学时

学分

备注

202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711033

3

3


形势与政策(二)

1711006




人工智能开发实践

1211062

4

3

理工科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211063

4

3

文科师范专业

数据库应用技术

1211055

4

3

文科非师范专业

大学语文

0211012

2

2

理工科

高等数学

0511033

2

2

文科

大学外语(二)

0411062

3

2

非艺术体育类、非试验班

SY0411062

2

2

文理科实验班

YT0411062

2

2

艺术体育类,不含美术类

MS0411062

3

2

美术类

大学体育(二)

1011040

2

1


国家安全教育

2011002

1

1

马院、文学院、化学学院、材料学院、生科院、新传院、体院、音乐学院、美院、国商院、食品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

3950001

2

2

教育学部、哲学学院、国安院、历史学院、外院、数统院、物信院、地科院、计算机学院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3850004

2

0.5


劳动教育

2050002




军事理论与训练

2650102


2


教育见习

**50019




202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1711035

3

3


形势与政策(四)

1711008




大学外语(四)

0411064

2

2


YT0411064

2

2

艺术体育类,不含美术类

MS0411064

3

2

美术类

大学体育(四)

1011042

2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2011003

1

1

师范类专业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2431030

2

1

中学教育学基础

1531183

3

1.5

中学生心理辅导

2431032

1

1

教育见习

**50019




2023

形势与政策(六)

1711010




大学体育(六)

1011044

2

1


德育与班级管理

1531171

1

1


师范生创新思维训练与实践

2031001

1

1

文科优师专业

大学生求职指导与职场适应

3850005

1

0.5


教育见习

**50019




2022

毕业论文(设计)

**50033


4


1. 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

2. 务必仔细核对公共必修课程,以免发生遗漏现象。

3. 新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及优师计划等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会有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 113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5-2026学年季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

具体核对确认及打印路径如下:

第一步:核对确认教学计划: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点击“查看专业理论课程安排”,选择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开课学期,随后点击检索便可看到相应的“2025-2026学年季学期教学安排表”(建议使用格式二),此环节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确认工作(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方式见附件4)。

第二步:教学计划读取

教学计划核对确认无误后,联系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进行“开课计划读取”工作,读取后方可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

第三步:报送各专业开课计划表:

点击“开课计划”模块-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按钮-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勾选“分院系/部”并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年级专业等并点击“检索”按钮-点击“导出PDF”后进行打印

2. 1110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

3. 1112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拟好下学期各年级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三、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 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确需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部)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 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110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 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部)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部)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

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

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

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

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师教〔202328号)严肃处理。

4. 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需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表》(附件1)。

四、说明

1. 各年级教学安排全部确定后,统一报送2025-2026学年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确保表格整体比例大小合适、页边距适中

时间要求:纸质版请于1110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jck@snnu.edu.cn

2. 下学期共20周,其中教学周为18周。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

2. 2022-2025级班级信息表

3. 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确认路径

4. 核对确认教学计划及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路径



   

202510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