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相关教师: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建设进度和成效,有效提高智慧课程建设和应用质量,定于近期对2025年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中的认定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5年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中的认定项目(详见附件1)。
二、评估重点及要求
1. 项目实施情况:
(1)课程建设情况:智慧课程建设主要内容、阶段性成果等,主要包括教学设计、课程资源、知识图谱和能力图谱、AI工具应用、教学活动设计、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等。
(2)课程应用情况:智慧课程在课程教学中的试运行应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助教、智能助学、智能助评、智能助研等方面。
(3)学生使用情况及评价反馈。
(4)特色与亮点。
2. 下一步建设计划:
(1)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下一步建设举措与进度安排
(3)下一步建设经费预算
三、评估形式
采取书面报告、专家线上评审和学生应用评价反馈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
四、评估结论
1. 优秀:能够根据课程特点有效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开展智慧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教学应用效果明显。
2. 良好:能够根据相关要求较好地完成智慧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教学应用效果良好。
3. 合格:能够根据相关要求较好地完成部分智慧课程建设任务,但是课程建设进度较缓慢或建设任务仍需改进优化。
注:将根据阶段性评估情况,对认定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评估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并经学院(部)审核后,由学院(部)于2025年9月11日(周四)12: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校务楼114室),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联系人:付一凡 耿晓丹 联系电话:85310485
附件:1. 2025年度智慧课程建设认定项目名单
2.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性评估报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