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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音乐学院白君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量:

各学院:

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5-6节,我校教学督导委员在执行教学秩序检查中发现,音乐学院白君汉老师上课迟到7分钟。依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认定白君汉行为为严重教学事故,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其一个季度的岗位津贴。

希望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确保学校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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