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陕师校发〔2012〕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细则(试行)》(陕师校发〔2012〕75号)(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我校在本学期初对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及以前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了统计,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本学期,我校组织各学院对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了统计汇总,全校共有王美琪等430名学生受到学业预警(具体名单见附件1),共有仇文斌等38名学生受到退学警示,经学校研究,同意仇文斌等33名学生留级试读,试读期一年,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末(2017年2月-2018年1月)止,现已编入下一年级相应班级;同意莫立坤、张君磊、曹仁杰、孙鹏桓、聂达人5名学生随原年级试读,试读期一年,从2016-2017学年第2学期——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末(2017年2月-2018年1月)止(具体名单见附件2)。
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我校对受退学警示的学生实行了留级试读,试读期一年。在试读期间,共有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黄添蔚等4名学生成绩不合格,达到学校规定的退学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3)。按照《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黄添蔚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请相关学院通知各年级因退学警示经申请批准留级试读的学生即日起一个星期内到教务处办理留级相关手续,留级试读的学生如果留级后课程较少或无必修课程修读,可在办理留级手续起一星期之内申请修读选修课程,具体办法按《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留级试读学生修读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师教﹝2014﹞13号执行(见附件4)。
同时,请相关学院督促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在收到学校退学文件(纸质红头文件)起一个星期内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请各教学单位帮助受学业警示的学生及时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努力,刻苦学习,迎头赶上。
同时,希望受到退学警示并且经学校同意在校试读学生(含随原年级试读)的学生,珍惜试读一年的时间,重新调整学习计划,勤奋踏实,认真努力,重新修读不合格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并组织对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若试读期满累计不及格的课程达到2门次或6学分(含)者,或试读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含)处分者,学校将对其做退学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