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部分本科学生出现学生证丢失、磁条损坏等情况,为切实解决学生在校学习及暑期回家购买火车票的问题,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教务处决定对我校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条件
1.学生证遗失者(须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需辅导员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并前往校报编辑部(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进行挂失登记)。
2.学生证磁条损坏或者消磁者。
3.学生证乘车区间需要变更者(临近车站名变更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进行变更,无故变更者,须提交父母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018年6月14日(周四) 8:30-17:00
雁塔校区各单位在教务二科办公室(雁塔校区办公楼106室),长安校区各学院学生在文津楼101教室办理。
请各单位通知学生按期补办,逾期将不再补办,因此造成无法购买火车票优惠票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