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费核对表”和“2016-2017-2学期全校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核对表”下发,请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认真核对。核对要求如下:
1.教学秘书将本单位任课教师课时费统计表打印或邮件发给相关教师或电话核对等方式,确保通知到教师本人。
2.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表中相关数据,计算自己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课时费等数据是否相符,如有异议可反映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向教务处反映、核实。
3.按照财务处相关要求,退休教师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和中行卡号,如本单位有退休教师请在表中完善相关信息;在职教师特别要核对好姓名和工号等信息,以确保可以顺利将课时费发放到位。
4.上述数据一经教师核实并签字,将按照核对后课时费数据予以发放。
5.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就近交至雁塔校区教务科(雁塔校区办公楼106)和长安校区教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w2@snnu.edu.cn,咨询电话:85308837。
6.待核对的工作量及课时费数据下载地址:
(1)
2016-2017-2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时费核对表.zip(其中分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两个表)
(2)
2016-2017-2学期全校跨学院选修课课时费核对表.zip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