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持续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指导意见和教育部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见附件1)部署,启动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暨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1. 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通过停招、撤销、改造、新设等举措,到2025年,学校整体调整优化20%以上专业布点,坚决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
2. 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强化落实国家标准,建优建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快推进专业认证,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和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3. 加强“四新”专业改造升级。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进现有工科类专业、文科类专业进行新工科、新文科改造升级。
4. 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以及文史哲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大力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 布局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适量布局建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
二、工作思路
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基本工作宗旨,坚持社会需求与办学优势相结合,坚持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相结合,坚持学院主动调整与学校统筹调整相结合,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充分利用第一志愿率、专业分流保有率、落实就业率等定量指标,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存量、建好增量”,到“十四五”末,学校本科招生专业数量控制在65个左右,本科专业结构、数量与学校办学定位、规模基本相适应。
除了社会急需,国家战略性产业调整等因素需新增的少量专业外,原则上只减不增或停一办一。
三、工作安排
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成员的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总体研究、推进与协调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事宜,为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2. 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分析。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分析专业设置与人才需求匹配度,深入把握专业内涵与人才能力素质结构要求支撑度,深入剖析专业建设存在的短板不足,形成学院人才需求调研分析报告,为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提供精准依据。
3. 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开展“十四五”专业建设中期调整,分年度撤销、停招、新增、改造升级相关专业,全面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科学制定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学院内进行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7月19日(周三)前将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2)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国光 李正德,联系电话:85310331,电子邮箱:ygg@snnu.edu.cn
教 务 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