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须在2023年5月份完成。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答辩质量,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对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答辩过程检查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列席答辩现场,对答辩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过程材料检查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对学院组织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材料进行检查(相关表格详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包括:
(1)2019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2)2019级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2019级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2019级全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5)学院抽取的部分2019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名单及盲审意见书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和指导老师严把毕业论文(设计)意识形态关和质量关,建议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在正式答辩前增加预答辩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请于5月10日前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将电子版发至:zhaorui@snnu.edu.cn。
2.请各学院抽取各专业10%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外盲审,送审论文作者须是学号尾号为 9 的学生,具体送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各学院于5月6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材料电子版发至:zhaorui@snnu.edu.cn,盲审材料:1.学号尾号为9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送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及其指导教师信息,并删除致谢;2.《送审论文信息表》。
3.请各学院答辩前与负责联系学院的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联系沟通,确定检查时间、地点。检查期间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4.学院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组织未通过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限期修改,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教务处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联系人:薛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