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考试课程补考、缓考与重修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未通过课程修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教[2019] 17号)决定,对下学期开学初的考试和补考工作规定如下:
一、下学期开学初考试
1.开学初考试
(1)原应纳入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周,但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课程。
根据各学院上报教务处的《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期末考试课程统计表》(见附件1),教学秘书在本学期结束前在教务系统中添加考试任务,由教务处安排考试。
2.开学初补考
(1)非毕业班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原安排在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补考的公共必修课程。
学生在2019-2020-1学期已填写过《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补考(重修)申请表》。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常规补考
学生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疫情期间学生补考(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
(3)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学生。
学生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疫情期间学生缓考审批表》(见附件3)。
学院教学秘书将上述三类学生信息汇总填入《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补考(重修)汇总表(公共必修课)》(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补考(重修)汇总表(专业必修课)(附件5)。
请教学秘书老师以上附件1、附件4、附件5文件于6月28日前交至长安校区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统一安排开学初公共课补考,专业课补考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考试时间
下学期开学初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登载
1.补考、重修和缓考的成绩记入成绩单。
2.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审核无误后打印《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登记表》(一式2份)并签名,连同试卷一并交至本院教学秘书妥善保管。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