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集中做好2019级转专业学生学分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5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现集中为2019级转专业的师范生和非师范生进行学分转换工作,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

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换时间:10月5日—10月10日个人提交申请

10月12日—10月16日审批处理

二、转换原则:

(1)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通识教育必修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2)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学科基础课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相同或相近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3)无法转换为上述课程的学分,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表中说明填写。

2)学院或教务处审核。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各转入学院负责,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3)学分转换处理。申请表审核完成后,学生将学分转换申请表报送学院,由学院对相关课程予以转换。

四、其他:专业分流学生未修的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课程,由转入学院安排随低年级修读或学生自行修读,并向转入学院申请参加考试,各转入学院负责协调安排考试和成绩录入。

附件:专业分流学生学分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5日

  • 附件【download.doc】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