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带队教师、实习学生:
2017级公费师生入校实习时间即将过半,学校及相关学院已陆续赴各省市检查实习开展情况,绝大多数带队教师能够坚守岗位,积极与实习学校沟通,做好教育实习日常管理工作;绝大多数实习学生能自觉认真遵守实习学校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实习工作,实习学校评价和反映良好。但仍存在部分带队教师对实习学校和实习生情况了解不深入,沟通不畅;极少数实习生在实习中纪律及安全观念较为淡漠,不按规定请销假等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为了确保教育实习后期工作顺利进行,特强调以下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中期检查
1.开展中期检查。各学院要做好实习中期检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应包含学校教学督导1-2人,提前3天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以便及时与实习学校沟通解决。
2.加强思想教育。学生辅导员应采取多种方式(如QQ、微信、电话联等)加强与实习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二、带队教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1.坚持全程驻校。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是实习学生安全责任第一人,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随实习学生在基地学校全程驻校,不得擅自离岗。
2.强化安全教育。带队教师要做好我校实习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实习生加强自身人生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和防盗安全等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人身安全常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沟通协调。带队教师要加强与学院、实习基地学校的协调沟通。带队教师要到每个实习点看望、指导实习生不少于4次,听实习生上课总次数不少于10次,并做好相关听课记录及每周带队工作记录。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实习工作中的问题。落实中期三方(带队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座谈制度,以便及时深入了解学生实习具体情况。
三、实习学生要全面落实实习任务
1.实习学生应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在带队教师的安排指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包括开展教学实习、班主任见习、基础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
2.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及我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离开实习单位需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销假管理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