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开课任务书编辑、排课、选课、考试及成绩的录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师教发〔2006〕43号)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核对和确认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及录入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路径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统计报表”——“教学安排”,然后选择学期“2020-2021学年春(两学期)”及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点击“查询”按钮,在左侧窗口中点击相应的专业,便可看到相应年级、专业的“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
二、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17、2018、2019、2020级本科各专业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另行安排。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公共必修)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年级
|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周学时
| 学分
|
2020级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1711022
| 3
| 3
|
大学语文(理工科)
| 0211012
| 2
| 2
|
高等数学(文科)
| 0511033
| 2
| 2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2650102
|
| 2
|
大学外语(二)、大学外语听力(二)
| 0411047
0411029
| 2/2
| 3
|
大学体育(二)
| 1011040
| 2
| 1
|
多媒体应用技术与网页设计(师范文科)
| 1211036
| 2/2
| 3
|
ACCESS数据库应用技术(非师范文科)
| 1211037
| 2/2
| 3
|
VB程序设计(理工科)
| 1211045
| 2/2
| 3
|
心理学基础(师范类专业)
| 2431028
| 2
| 1
|
儿童发展(师范类专业)
| 2431029
| 2
| 1
|
形势与政策(二)
| 1711006
|
|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 3850001
|
| 1
|
人文科技艺术专题
哲政院、历史学院、计科院、地科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 2011001
| 2
| 1
|
大学生心理健康
文学院、化学学院、生科院、食品学院、材料学院、国商院、马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传院
| 3950001
|
| 2
|
2019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711024
| 4
| 5
|
大学外语(四)
| 0411049
| 2
| 2
|
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培训
| 0411050
| 2
| 1
|
大学体育(四)
| 1011042
| 2
| 1
|
形势与政策(四)
| 1711008
|
|
|
中学生心理辅导(师范类专业)
| 2431032
| 2
| 1
|
中学教育学基础(师范类专业)
| 1531128
| 3
| 3
|
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教学)(师范类专业)
| 1531129
| 2
| 2
|
2018级
| 大学生就业指导
| 1750013
|
| 1
|
形势与政策(六)
| 1711010
|
|
|
2017级
| 毕业论文(设计)
| **50025
|
| 2
|
必读书目阅读
| **50017
|
| 1
|
注:1. 2/2指课内周学时2,课外实践/实验周学时2,其他类同;
2.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
3.请各学院务必仔细核对公共必修课程,以免发生遗漏现象。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11月9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17-2020级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各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
2.11月13日前,各学院将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的“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电子版报送至leiyang@ssnu.edu.cn,并打印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教学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按照档案馆存档要求留两指宽页眉,约3-3.5cm);
3.11月13日前,各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草拟好下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本学期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定于第12教学周(11月16日-11月20日),集中办公时间待定,请各学院做好开课任务书编辑工作。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1月12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陕师教发〔2002〕28号)严肃处理。
4.本学期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上申请、逐级审批”方式。具体操作:教学秘书登录“个人门户”——进入“办事大厅”——查找“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项目卡点击进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信息填报(不同年级和不同专业需要分开填报)——报送学院各级负责人审批。学院审批流程结束后,教务处统一受理并反馈学院。
五、录入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目前系统中的2020级培养方案是复制的2019级对应专业的培养方案,请各学院根据定稿后的2020级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录入(特别注意的是新开专业及培养方案修订后的课程变化部分),在11月9日前完成2020级培养方案录入工作,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3。
注:培养方案录入及教学计划核对集中办公时间地点为11月5-6日8:30-12:00、14:30-17:00,长安校区致知楼3610。
六、说明
1.下学期共20周(待定),其中实际上课时间18周(2017级上课时间为1-14周),考试2周。
2.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实施2018级师范生《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教学,具体安排课程讲座及网上答疑辅导等事宜,组织学生网上学习。
3.《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4.《人文科技艺术专题》课程由通识教育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附件:
1.2017、2018、2019、2020级教务系统现有班级学生信息表
2. 2020-2021学年学生校区分布
3.本科生人才培养培养方案录入工作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