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学校成立了“期末考试工作检查领导小组”,选派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党怀兴 王永安
副组长:郭建中 蒋毓新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西师范大学监考规则》以及《陕西师范大学考场规则》的落实情况;
2.检查各教学单位领导是否亲临本单位考场检查指导;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考守则;
4.检查学生是否遵守考场规则,有无违纪作弊现象;
5.检查考场卫生及其他状况。
三、各校区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1.各组第一人为召集人,负责召集本组成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考试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各组最后一人为记录员,负责记录每次考试检查的情况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长安校区报长安教务科、雁塔校区报雁塔教务科),以便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3.检查人员于每场考试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长安校区在文渊楼三段北门前集合、雁塔校区在教学八楼门前集合;7月3日巡考计算机公共课期末考试,集合地点在雁塔校区教学三楼门前)。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