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带队教师、实习学生:
为持续推进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我校教育实习活动的相关举措与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对实习学生情况和实习学校情况的摸排,为了确保教育实习的时间和质量,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教育实习的影响,2021年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允许部分师范生申请自主实习,经审批的自主实习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学校采用过程控制、成效监督等形式强化对教育实习活动的监管,各师范生培养单位应加强业务协调与合作,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强化教育实习的指导与规范,切实抓好师范生成长的关键环节,使师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在教育实践中得到充分锻炼和全面提高,为今后的教师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为了加强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教育实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教务处、培养单位和带队教师,教务处对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安排,培养单位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和指导,带队教师负责本实习小组的整个实习环节,包括实习学校的联络、学生的日常管理、疫情防控以及其它综合事务的协调等工作。
三、教育实习预案
(一)实习学生所在地级市内有中高风险区的实习安排
截至8月25日,如实习学生所在辖区(地级市,文后涉及辖区均指地级市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原计划安排的实习学校和实习学生在同一辖区,实习学校可接收实习(包括线上/线下)的,按原计划开展实习(包括线上/线下);如原计划安排的实习学校与实习学生不在同一辖区或实习学校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在9月17日之前开展实习的,学生可申请在所在辖区开展自主实习。具体流程如下:
实习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1)《实习学校实习接收函》(附件2)及《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自行前往实习学校报到申请表》(附件3)的扫描件/照片,学院于8月27日前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附学院意见,连同《XX学院自主实习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自主实习申请材料”命名,提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前往重新安排的实习学校实习,学生实习期间日常管理由原计划安排的带队教师管理,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要通过网络加强沟通联络,保证实习质量,自主实习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
(二)计划实习学校所在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实习安排
截至8月25日,如原计划实习的学校所辖地级市内有中高风险区,实习学生和原计划实习学校在同一辖区且实习学校可接收实习(包括线上/线下)的,按原计划开展实习(包括线上/线下);如实习学生与原计划实习学校不在同一辖区,实习学生应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变更申请,申请调整为自主实习或变更集中实习学校。学院应于8月27日前向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提交《XX学院申请调整集中实习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由教务处根据实习学生生源地、当前居所地及临近实习基地学校接收情况等综合因素统一重新安排的集中实习学校及带队教师。自行前往调整后集中实习学校实习的学生应向重新安排的带队教师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自行前往实习学校报到申请表》。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申请流程同中高风险区自主实习申请流程。
(三)实习学生和实习学校所在辖区内无中高风险区实习安排
目前我校教育实习的学校和实习的学生大多在非中高风险区(以下简称“双非实习小组”)。根据近期教务处摸底信息,67个实习小组中有部分实习小组因实习学校开学较早且同时接收其他高校学生实习等原因,要求8月25日之前报到,鉴于此类实习学校已做好相应接收安排准备工作,各实习小组按照原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实习工作。8月25日之后报到的双非实习小组,如实习学校可在9月17日前开展实习,原则上应按原计划集中实习;确有特殊情况的,实习学生应在取得所在学院及带队教师的同意后,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习学校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需要实习学生在实习地先行隔离才能入校实习或无法接收辖区外学生入校实习,相关学生可申请自主实习或申请调整集中实习。
考虑到我校绝大多数带队教师将由西安出发前往全国各实习学校,如实习学校当地防疫要求实习带队教师入省后先行隔离,实习带队教师可根据当地要求提前到达实习地,以便满足隔离要求后与当地实习学生同步驻校,隔离产生的住宿费、核酸检测费按财务处相关规定在实习结束后报销;如实习学校出于防疫要求建议辖区外带队教师暂缓入校,相关带队教师可先进行远程带队管理,待疫情平稳后再驻校管理。如实习学校当地防疫要求带队教师及实习学生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后方能入校实习且核酸检测结果次日才能取得的,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产生的住宿费按财务处相关规定在实习结束后报销。如实习报到后,受疫情形势影响,实习学生及带队教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被要求隔离、核酸检测,由学校承担实习带队教师相关费用,由实习学校、当地政府及实习学生共同协商解决实习学生相关费用。
(四)西安市市区实习学生和返校学生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我校2021年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除2021级新生于8月25-26日报到,其它年级本科生在8月28-29日返校报到。教务处将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允许在西安市区实习和参加集中实习的2018级公费师范生在符合入校政策的情况下可于8月25日开始返校,按照既定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返校方案依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意见为准。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实习准备工作
1.各培养单位要组织对实习生开展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和清洁消毒等知识的宣讲、防护指导和技能训练工作。
2.实习生和带队教师提前做好防疫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必要防疫物品的准备工作。
3.从即日起带队教师和实习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所属学院负责人。
4.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实习生实习前须向所属学院和实习学校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5.带队教师要及时与实习学校联系,共同商定实习报到具体时间、方式和实习生出入实习学校应履行的手续等事宜。
6.非西安市区实习学校的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学校协商,提前做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实习生食宿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习报到工作
1.实习开始前,带队教师对实习生进行疫情防控、政治思想、实习安全和实习纪律教育。
2.带队教师对实习生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实习生暂缓报到。
3.实习报到期间,任何实习生和带队教师不得以实习报到名义前往人员密集或疫情中高风险区活动。
(三)实习过程管理
1.实习生报到后,纳入实习学校教师常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进出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制度。
2.严格履行实习签到、签退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须办理实习学校、带队教师和所属学院三方签署的请假手续,带队教师要密切关注请假实习生的活动行踪。
3.实习生因病请假,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查明实习生的病因、病症和病情;销假时,应向带队教师提供有正规资质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4.如实习期间,发现实习生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接触人员应立即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实习学校、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5.实习生不得招引同学进入实习学校,严禁与外来不明人员接触,尽量不食用外卖配送食品,不得组织不必要的室内聚集性活动。
6.在西安市外实习的实习生,原则上实习期内不再返校;如因特殊情况需返校的,须向带队教师、学院和教务处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办理进出学校的相关手续,并注重路途乘车安全和疫情防控,。
7.实习结束后,不得举行聚集性的大型欢送活动;返回学校途中,不得到其它场所活动。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实习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