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2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和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初组织2020级“人文科学试验班”(以下简称: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机制

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学院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2)制定本学科实施办法,中期考核、二次选拔依次进行。

二、实施对象

本次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对象为2020级3个“人文科学试验班”和4个“理科试验班”。

(一)文科试验班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新文科基地班)

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新文科班)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哲学(新文科班)

(二)理科试验班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国俊班)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物理学(恒元班)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笃学班)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理科基地班)

三、选拔流程及安排

总体流程: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后续工作等。

(一)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822--824日)

教务处发布通知,各学院组织教学秘书、辅导员、项目主任、班主任等人员,面向2020级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全体学生通过在线会议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二)中期考核(825--826日)

各学院自主组织中期考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未返校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线上考核。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8月26日(周四)前面向试验班全体学生发布考核结果。同时,各试验班面向符合条件学生公布二次选拔工作方案。

(三)二次选拔(827--828日)

各学院自主组织二次选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未返校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线上考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各试验班中期考核后20%学生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实施办法要求报名参加二次选拔,8月27日15: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汇总后提交接收学院。

2.因客观原因要退出试验班的学生随二次选拔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意愿调整至本学院其他非师范专业或普通师范专业,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次选拔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8月28日(周六)17:00前将二次选拔结果(见附件4)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

教务处对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结果进行审核,确定二次选拔学生入选名单,并发文公布结果。

(五)后续工作

相关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变动、学分转换、课程补修、宿舍调整、学费住宿费补缴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文、理科试验班”是我校非师范类最高规格拔尖班,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

2.严格程序。由于要在正式上课前完成所有考核和选拔工作,时间非常紧凑和紧张,相关单位要按既定流程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3.公平公正。考核和选拔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报请学校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4.防控疫情。请各学院及参加选拔的学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面试的学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自行决定是否佩戴。

联系人:李正德,电话:85310331转803

邮 箱:lzd@snnu.edu.cn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附件: 1. 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pdf

2. 陕西师范大学2020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施办法.doc

3. 2020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二次选拔学生报名表.doc

4. 2020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8月22日

  • 附件【download.doc】已下载
  • 附件【download.pdf】已下载
  • 附件【download.xls】已下载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Copyright©2018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