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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补考重修申请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未通过课程修读考核实施办法》(师教[2019] 17号)决定,对课程补考或重修实行学生申请制。现将本学期本科生课程补考重修申请和下学期补考重修的考试安排规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公共必修课实行补考制,专业必修课实行重修制。

2.在大学规定的学制年限(四年)内,一门课只有1次补考或重修的机会。学生根据自己学习的实际情况,在学校规定申请时间内,自主选择1次申请。

3.本次重修补考申请的课程仅为下学期开设的课程。

4.以下情况可以申请秋季学期开设课程:

(1)因大四实习不能参加第七学期(本学期)补考的,可在第八学期补考第七学期补考课程。

(2)因参加十四运会排练和志愿活动等导致不能参加本学期开学初补考的。

(3)因疫情被隔离不能参加本学期开学初补考的。

二、申请时间

本学期本科生课程补考或重修申请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12月9日(星期四)。

三、申请流程

(1)课程补考或重修均由学生本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补考(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申请。没有按时提交申请者,不得参加考试。该申请表由学院存档至学生毕业为止。

(2)学院汇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补考(重修)汇总表》(见附件2、3),并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联系人:方萱,电话:85310334-803。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未通过课程修读考核实施办法》(师教[2019] 17号)决定,严格审查,不得漏报和误报,经确认无误后上报学生名单。学生名单一经上报后,教务处不再接收受理补报名单。

四、补考重修时间及成绩登载

1.2021-2022-2学期公共课补考和专业课重修的考试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在开学后第二周到第四周的周末进行,具体安排届时教务处会发相关通知。

(2)专业必修课重修,由学院将申请重修的学生安排重修课程的上课班级,重修学生需随跟读班级参加考核。

2.成绩登载

(1)公共课补考成绩由大公共课开课学院转给其他各学生所在学院,补考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录入教务系统。提醒:在录入时,要填写“课序号”(建议设置成300),并注明“补考”。

(2)专业课重修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录入教务系统,并注明“重修”。

五、选修课考核方式

选修课(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补考或重修,但可改修,改修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六、缓考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必须事先填写一式两份《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缓考审批表》(见附件4),病假须有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一份留存学院,另一份于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备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2.缓考只能随下一年级考试。缓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并注明“缓考”字样。

3.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在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1天内修改缓考学生的成绩。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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