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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文学院参加陕西省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何宁、葛明及耿晓丹三位同志参加陕西省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 系 人:雷 阳

联系电话:029-85319611

邮 箱:leiyang@snnu.edu.cn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电话:029-853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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