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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人才需求情况,结合学校发展规模和专业特点,在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每年度招生计划,并及时上报。 2.征求生源省、市、自治区及校内有关院、系意见,落实每年的招生专业及生源计划,待教育部审批后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并做好招生计划的调查与实施工作。 3.组织实施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教育部批准单独招生的专业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 4.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选派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人员。收集新生档案,打印、核对新生名册。协同有关处室做好迎新工作。处理新生有关遗留问题,做好初招工作。 5.负责组织普通高考、中学会考等评卷工作,协调好与省考试中心及各评卷科目点的关系。 6.积极参与招生改革的调查与研究,探索和实践师范院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7.加强科室自身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和全面实现计算机网上录取。 8.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处上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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