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含应征入伍)及复学线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量:

 一、休学

因病/事休学

1.休学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休学:

(1)因身心原因停课治疗或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所修学时(学分)三分之一以上的(须经权威医疗机构诊断及校医院审核确认);

(2)一学期请假、缺课时数超过该学期所修学时(学分)三分之一的;

(3)因创新创业、自费申请出国留学等个人原因须保留学籍的;

(4)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2.办理流程

(1)学生端申请流程

  • 方式一:

① 访问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官网,于首页“学生服务”功能区点击“休学复学申请”

② 使用本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③ 选择学生休学申请表”,点击“开始申请”

方式二:

① 使用微信搜索“陕西师范大学一网通办”,进入首页。


② 在搜索栏中搜索“休学”事项,即可在线一键办理。


通过上述任一入口登录系统后,在线填报《学生休学申请表》


如实填写休学事由,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具体如下:

  • 身心原因

需提供权威医疗机构检查病历及诊断结果及校医院复审检查结果后出具的诊断证明。

  • 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事项

需提供本人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具体情况说明(如现阶段学业困难、不适应学校环境或专业学习、创新创业、自费申请出国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同时上传其与辅导员的沟通记录截图(短信或微信等,需能体现家长知情且同意),并提供家长有效联系方式。

所填信息及附件材料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

(2)学院端审批流程

① 辅导员初审

  • 内容合理且材料齐全的,提交至下一环节审核;

  • 申请理由不充分的,予以驳回;

  • 材料不完整的,退回修改完善。

② 学院领导复审

初审完成后,申请材料将提交学院领导(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进行复审,以确保程序规范、知情到位。

(3)学校端处理流程

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若材料齐全无误,则审批通过,进入后续离校手续办理环节;

  • 若材料存在问题,则按流程退回并告知具体原因。

(4)线上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休学申请将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并行审批。

3.休学期间的相关事宜

(1)学生休学以一学年为期,休学时间计算在弹性学制时限内,累计休学不超过两学年。

(2)学生如需继续休学,须再次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休学起讫时间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4)休学学生须在相关手续全部办结后方可离校。

(二)应征入伍

1.基本要求

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须提交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流程

(1)学生端申请流程

参见上文因病/事休学流程,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入伍通知书/当地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同时上传其与辅导员的沟通记录截图(短信或微信等,需能体现家长知情且同意),并提供家长有效联系方式。

所填信息及附件材料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

(2)武装部审核

(3)学院端审核(流程同休学)

(4)学校端审核及处理(流程同休学)

3.应征入伍期间的相关事宜

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保留学籍期限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复学

(一)复学要求

1.休学期满的学生,应于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本人提交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

2.学校将在开学前两周集中受理复学申请,休学期满15天内不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

3.因身心原因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提供由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诊断结果,经校医院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具康复证明。若复查未达到复学标准,须按规定办理继续休学或退学手续。

(二)办理流程

参见上文休学流程,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如因病休学,复学时须提供病情康复证明;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复学后的相关事宜

1.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并由学院确认其复学后所属班级。

2.如下一年级未开设原专业,经学生本人同意,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3.学院将依据教学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为其制定复学后的修读计划。

4.复学学生的缴费标准与其复学后就读的专业同年级学生相同。


工作要求

学生

1.诚信申请:确保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责任。

2.材料规范: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时限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导致业务无法正常受理或延迟办理。

4.关注反馈:及时登录系统查收审批结果通知,并按提示完成后续步骤。

(二)校内相关部门及各院(部)

1.及时处理:各级审核人员应在收到学生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批,确保流程顺畅。

2.合规审查: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审批意见合规。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9〕88号)及《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陕师校发〔2017〕178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9-8531033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