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美育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美育类学校和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美育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美育类基地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申报单位根据《美育类基地认定办法》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建设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满足基本保障要求且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方可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个。

二、申报流程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11月17日(星期一)12: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及签章pdf版)发送至邮箱:leiyang@snnu.edu.cn。

2. 择优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公示后择优推荐。

联系人:雷阳

联系电话:029-85319611


附件1. 全国美育类基地认定办法

          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填报信息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