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 [2010] 18号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要求,现就我校与青海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与青海师范大学沟通与协商,拟定2010年9月接受青海师范大学2009级11个专业共15名本科生来我校学习,学习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具体专业及人数计划表见附件。
二、联合培养学生插班进入我校2009级相应专业学习,请各学院(部)做好接待安排及入校后的学习及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联合培养学生收费问题
联合培养学生的学费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学费标准进行缴费,由青海师范大学统一转账至我校财务处。住宿由后勤集团统一安排,住宿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收取,由学生到财务处基金科缴纳。
四、联合培养学生学籍管理及选课问题
联合培养学生报到后,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学籍卡,填好信息后,由工作人员将其学籍信息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联合培养学生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修课可在补退选阶段选择有课余量的课程。
五、联合培养学生报到流程安排
1.联合培养学生持青海师范大学开具的介绍信到我校教务处教学科报到,领取《报到手续单》,然后去相关学院(部)、处办理具体手续,报到时间:2010年8月28-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到后,由院(部)接待人员引导他们办理住宿手续,并持缴费后的《报到手续单》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暂缓办理入学手续。
3.缴费或体检合格后办理下列手续:
(1)到后勤网络部领取饭卡办理用餐手续;
(2)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党员同学在党委组织部上班时间可随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联合培养学生不迁户口。
(4)到图书馆证件管理室约定照相时间,以便进行校园卡在图书馆的使用认证工作。
附件:我校与青海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专业及人数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