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核对和确认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22-2025级本科各专业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年级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码 | 周学时 | 学分 | 备注 |
2025级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1711031 | 3 | 3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711022 | 3 | 3 |
|
形势与政策(一) | 1711005 |
|
|
|
人工智能导论(文、艺、体) | 1211058 | 3 | 2 | 根据《关于全面开设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必修课的通知》(https://jwc.snnu.edu.cn/info/1003/8334.htm)要求,原“计算机基础”和“信息化教学实践导论(优师)”课程,自2025级开始,调整为“人工智能导论”课程。 |
人工智能导论(理工科) | 1211059 | 3 | 2 |
人工智能导论(新文科) | 1211060 | 3 | 2 |
人工智能导论(优师) | 1211061 | 3 | 2 |
大学外语(一) | 0411061 | 3 | 2 | 非艺术体育类、非卓越班、非试验班 |
ZY0411061 | 3 | 2 | 卓越教师班 |
SY0411061 | 2 | 2 | 文理科实验班 |
YT0411061 | 2 | 2 | 艺术体育类,不含美术类 |
MS0411061 | 3 | 2 | 美术类 |
大学体育(一) | 1011039 | 2 | 1 |
|
国家安全教育 | 2011002 | 1 | 1 | 开课单位:教育学部、哲学院、国安院、历史学院、心理学院、外院、数统院、物信院、地科院、计科院 |
大学生心理健康 | 3950001 | 2 | 2 | 开课单位:马院、文学院、化学学院、材料学院、生科院、新传院、体院、音乐学院、美院、国商院、食品学院 |
中西部乡土社会认知 | 3231001 | 2 | 1 |
|
教育见习 | **50019 |
| 1 |
|
2024级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700034 | 3 | 3 |
|
大学外语(三) | 0411063 | 2 | 2 | 除艺术、体育外的其他专业 |
YT0411063 | 2 | 2 | 艺术体育类,不含美术类 |
MS0411063 | 3 | 2 | 美术类 |
大学体育(三) | 1011041 | 2 | 1 |
|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 1611045 | 1.5 | 1 |
|
心理学基础(师范专业) | 2431028 | 2 | 1 |
|
儿童发展(师范专业) | 2431029 | 2 | 1 |
|
形势与政策(三) | 1711007 |
|
|
|
教育见习 | **50019 |
| 1 |
|
2023级 | 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教学) | 1531129 | 1 | 1 | 全部师范专业 |
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 1531172 | 2 | 2 | 除优师外的师范专业 |
中西部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 1531130 | 2 | 2 | 仅优师 |
中西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专题 | 1531173 | 2 | 1 | 仅优师 |
中学生心理辅导 | 2431032 | 2 | 1 | 全部师范专业 |
大学体育(五) | 1011043 |
| 1 |
|
形势与政策(五) | 1711009 |
|
|
|
教育见习 | **50019 |
| 1 |
|
2022级 | 教育实习 | **50031 |
| 6 | 全部师范专业 |
毕业论文(设计) | **50033 |
| 4 |
|
形势与政策(七) | 1711011 |
|
|
|
注:1. 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
2. 务必仔细核对公共必修课程,以免发生遗漏现象。
3. 新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及优师计划等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会有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4. “人工智能导论”课程已统一在2025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请做好核对。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 4月22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教学计划。
具体核对确认及打印路径如下:
第一步:核对确认教学计划: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点击“查看专业理论课程安排”,选择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开课学期,随后点击检索便可看到相应的“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建议使用格式二),此环节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确认工作(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方式见附件4)。
第二步:教学计划读取:
教学计划核对确认无误后,联系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进行“开课计划读取”工作,读取后方可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
第三步:报送各专业开课计划表:
点击“开课计划”模块-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按钮-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勾选“分院系/部”并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年级专业等并点击“检索”按钮-点击“导出PDF”后进行打印
2. 4月28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
3. 4月30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拟好下学期各年级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4. 集中办公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另行通知。2024级的开课任务书编辑待专业分流结束后进行。
请高度重视此部分工作,在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中确定合班分班、任课教师等信息,后期不再受理此类情况,以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 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确需调整的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部)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 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4月28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个别招生类别调整的专业,由相关学院按照教学计划调整程序,报送《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3. 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部)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部)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
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
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
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
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师教〔2023〕28号)严肃处理。
4. 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需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表》(附件1)。
五、说明
1. 各年级教学安排全部确定后,统一报送“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确保表格整体比例大小合适、页边距适中)。
时间要求:纸质版请于4月30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jck@snnu.edu.cn。
2. 下学期共20周,其中教学周为18周。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
2. 2022、2023级班级信息表
3. 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确认路径
4. 核对确认教学计划及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路径
教 务 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