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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量:

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持续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教学名师评选相关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师教〔2016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已获评校省国三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勇担教书育人使命,积极探索课程思政建设新模式、新方法,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并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坚持为本科生授课,2022-2024年,承担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72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5.获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执行(见评选办法附件1)。

三、表彰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名师表彰名额为10名,各学院(部)评选活动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

四、学院(部)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评选办法附件2)和候选人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单行材料(附件3)。

2.学院(部)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评选办法附件1),通过组织学生投票、召开师生座谈会、专家集中评议等程序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3.学院(部)拟推荐参评教师的推荐表和个人材料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向学校推荐校级名师候选人(见评选办法附件3)。

五、学校评选程序

(一)第一轮评选--材料初评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按比例遴选出进入第二轮评选的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并对入选第二轮评选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第二轮评选--课堂教学评价

学校组织第二轮名师候选人集中展示课堂教学,由校内专家和学生组成评委团对参评人员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价,按比例遴选出进入第三轮评选的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第三轮评选--综合评议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照《陕西师范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结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课堂教学评价等对第三轮名师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最终候选人,并对最终候选人的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单位签字盖章,见评审办法附件3);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侧边装订,见评审办法附件2);

3.候选人主要教育教学成就单行材料(见附件3);

4.候选人彩色数码生活照横竖各1张,电子版;

5.候选人师德审查鉴定意见(由二级党委(党总支)通过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为候选人出具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

(二)申报要求

1.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以教学名师评选推动教学队伍建设。

2.申报老师要认真准备和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推荐学院(部)要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和完善。

请各学院(部)2025326日(周)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名:学院+姓名)发至邮箱qinnan2014@snnu.edu.cn

联系人:秦楠;联系电话:85310331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

3.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主要教育教学成就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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