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理念及原则
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理念:学科贯通、研读经典、名师授课、夯实基础、提高素养。
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原则:课程选题及内容要充分体现通识性,有机融入课程思政育人元素,重在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与美育(美育理论&美育实践)、生命与健康和教师教育5个系列。
二、开设条件及要求
1. 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各教学单位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每位校聘关键岗的教师,在3年聘期内应至少开设1门次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凡不承担或未完成学院(部)安排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申报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2. 通识教育选修课授课教师必须为已通过本科教学授课资格审核备案的教师,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对于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经教学单位审核批准也可申报。身体状况良好的离退休教师也可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
3. 新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为1学分18课时。
三、相关说明
1. 鼓励学院(部)动员本单位知名教授、学者领衔,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团队,开设高质量的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在原有开设“四史”特色思政选修课、外语素养提升类选修课、身体素质提升类选修课的基础上,须新增开设1-2门相应课程。
3. 鼓励开设经典著作导读和学科交叉课程;鼓励相关教学单位开设“‘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校史类课程。
4. 鼓励相关教学单位开设“认知科学导论”“中华文明史” “世界文明史”“中国哲学问题史”“西方哲学命题荟萃”“科学思想史”等课程。
5. 鼓励国际商学院等教学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鼓励国际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等教学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开设管理类、演讲与口才类课程;鼓励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等单位积极开设跨文化交际类课程;鼓励计算机科学学院等单位积极申报开设人工智能类课程。
6. 23-24学年春季学期新增的9门公共艺术课程原则上应继续开设(附件9),同时鼓励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等单位积极开设艺术与美育系列课程。
7. 鼓励各学科优秀教师积极申报开设批判性思维训练、科研方法及论文写作、科技史与科学伦理类相关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鼓励相关学院(部)及单位推进通识教育课程的交叉融合,将公共艺术教育、外语素养提升、身体素质提升、劳动教育等融入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体系。
8. 鼓励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开展合作式、探究式课堂教学创新实践;鼓励已有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主平台和各个子平台上线慕课的教师,依托线上资源,积极申报“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鼓励教师积极利用高水平大学优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特别是国家线上一流课程)和国际优质网络视频公开课,申报开设“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
四、申报程序
1. 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师向所在学院(部)申报,各学院(部)对教师开课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和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
2. 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须提交以下材料:
(1)线下教学类课程,请填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附件3,在职教师填报)或《离退休教师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附件4,离退休教师填报);混合式教学类课程,请填报《通识教育选修课混合式教学申报表》(附件5)。
(2)各教学单位须提交本单位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6)。
(3)所有课程均须报送课程教学大纲(附件7)和课程基本信息(附件8,按照所申报类型提交)。
3. 首次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将组织开展评审。评审通过材料审阅和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评审课程的主讲教师需根据相关要求为下学期课程的开设积极做好准备;未通过评审课程的主讲教师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做好优选授课内容,优化课程大纲等工作,为下一次申报开设做好准备。
4. 离退休教师申请开课材料由本人提交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课程排课工作委托原所在学院(部)协助进行,所授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单及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委托原所在学院(部)存档。
5. 请各学院(部)统一于11月15日(周五)前将申报表(新开课一式三份,非新开课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材料”。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方案(修订)
2. 国际优质网络视频公开课纳入通识教育选修课实施办法(试行)
3. 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4. 离退休教师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5. 混合式教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6. 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7. 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8. 课程基本信息报送模板
9.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新增公共艺术课程
教务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