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计划是教学管理的龙头,直接影响到开课任务书编辑、排课、选课、考试及成绩的录入,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师教发〔2006〕43号)和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核对和确认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及打印路径
1.第一步:核对确认教学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进入高校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模块,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点击“查看专业理论课程安排”,选择相应的年级、院系、专业、开课学期,随后点击检索便可看到相应的“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安排表”(建议使用格式二),此环节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确认工作(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方式见附件4)。
2.第二步:教学计划读取。
教学计划核对确认无误后,联系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进行“开课计划读取”工作,读取后方可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
3.第三步:报送各专业开课计划表,具体步骤如下:
点击“开课计划”模块-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按钮-点击“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勾选“分院系/部”并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年级专业等并点击“检索”按钮-点击“导出PDF”后进行打印
注意:打印PDF开课计划表时,请调整好比例大小,保证页边距合适。
二、核对范围
本次核对范围为2021、2022、2023、2024级本科各专业除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需要进行核对确认),其他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另行安排。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师教育公共必修课及有关实践课程如下:
年级 |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周学时 | 学分 |
2024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711033 | 3 | 3 |
形势与政策2 | 1711006 |
| 2 |
大学语文 | 0211012 | 2 | 2 |
高等数学(文科) | 0511033 | 2 | 2 |
多媒体应用技术 (师范类文科) | 1211054 | 2 | 3 |
数据库应用技术 (非师范类文科) | 1211055 | 2 | 3 |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师范、非师范类理工科) | 1211056 | 2 | 3 |
大学外语(二) | 0411061等 | 4 | 3 |
大学体育(二) | 1011040 |
| 1 |
军事理论与训练 | 2650102 |
| 2 |
国家安全教育: 春季学期开课单位:化学院、生科院、食品院、材料院、文学院、商学院、马院、体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传院 | 2011002 |
| 1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 3850004 | 2 | 1 |
大学生心理健康: 春季学期开课单位:教育学部、外院、物理学院、地科院、计科院、哲学院、历史学院、数统院、国安院 | 3950001 | 2 |
|
教育见习 | **500** |
| 1 |
2023级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1711035 | 3 | 3 |
形势与政策(四) | 1711008 |
|
|
大学外语(四) | 0411049 | 2 | 2 |
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培训 | 0411050 |
| 1 |
大学体育(四) | 1011042 |
| 1 |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师范类专业) | 2431030 | 2 | 1 |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师范类专业) | 2431031 | 2 | 1 |
中学教育学基础 (师范类专业) | 1531170 | 3 | 2 |
教育见习 | **50019 |
| 1 |
2022级 | 大学体育(六) | 1011044 |
| 1 |
大学生求职指导与职场适应 | 3850002 |
| 1 |
德育与班级管理 | 1531171 |
| 1 |
形势与政策(六) | 1711010 |
| 2 |
学科教学技能训练 | **50018 |
| 1 |
教育见习 | **50019 |
| 1 |
2021级 | 毕业论文(设计) | **50033 |
| 4 |
必读书目阅读 | **50017 |
| 1 |
注: 1.请各单位仔细核对该表中所列课程和课程号,并注意区分师范、非师范及文理科等专业性质。
2.请各学院(部)务必仔细核对公共必修课程,以免发生遗漏现象。
3.新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及优师计划等培养方案公共必修课会有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核对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10月25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严格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并将其印发给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最终确定下学期各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
2.11月1日前,教务系统执行下学期教学计划。此后,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再做调整(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学院,请在此前进行)。
3.11月1日前,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含公共必修课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等有关负责人意见,拟好下学期各年级招生专业的开课计划表(开课任务书),即初步安排好各门课程的教学班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教室类型等,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辑开课任务书做好充分准备。
4.集中办公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另行通知。
此部分工作请高度重视,在编辑开课任务书工作中确定合班分班、任课教师等信息,后期不再受理此类情况,以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有关要求与程序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调整需有正当的调整修改理由,需先后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学院(部)教学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分别审批同意,报送教务处审批。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教学计划。
2.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1月1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3.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的程序和权限
(1)教学计划调整、修改事宜由有关学院(部)提出,经院教学委员会审核论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根据调整和修改的内容,学校按相应的程序审批。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调整、修改教学计划,若学院(部)认为确需调整、修改教学计划,须按照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a.调整、修改必修课的教学计划;b.停开选修课程的数量超过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c.每学期在编辑开课任务书结束之后、排课期间、授课期间调整教学计划等情况。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照程序,经教务处处长或主管处长审核批准,可调整、修改教学计划。a.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调整修改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停开选修课的数量在该学期应开设选修课程数量的三分之一以内);b.在教学计划确认核准的正常期限内,增开选修课等情况。
(4)凡未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视其情节,认定为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对相关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陕师教发〔2023〕28号)严肃处理。
4.本学期教学计划调整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各教学单位根据需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1)。
五、说明
1.下学期共20周,其中实际上课时间18周。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求职指导与职场适应”课程由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3.“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由军事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
4.“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具体负责实施。
5.各年级教学计划全部核对确定后,统一于11月1日12:00前报送“陕西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1份学院留存(注:打印时请确保表格整体比例大小合适、页边距适中)。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修改申请表
2.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校区分布
3. 2021、2022、2023、2024级班级信息表
4. 文理科实验班平台选修课核对确认路径
5. 核对确认教学计划及打印”学期开课计划表“路径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