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本学年学业警示工作顺利实施,做好本科生学业警示基础数据清理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清理范围
2021、2022、2023级全体本科生入学以来各学期所有必修课程。
二、工作安排
1.9月2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将2021、2022、2023级学生自入学以来所修必修课程成绩进行统计,确定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业警示(留级预警、留级重读)统计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附件1中所提供的样例格式进行填写,确保数据准确规范。
2.9月2日-9月6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向学工组转交受学业警示(留级预警、留级重读)学生的名单及成绩单,学工组及时将警示情况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留级预警通知书或留级重读通知书(附件2至附件5),做好相关记录、资料保存。
3.9月6日前:各学院将学院研究确认的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组织约谈受学业警示的学生,帮助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并组织和落实对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进行帮扶指导。
4.9月20日前: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学业警示名单进行汇总整理,经会议研究确认后,发文公告,并组织相关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三、留级重读学生手续办理
1.请各学院根据统计结果,认真审核留级重读学生名单,填写《留级重读学生情况表》,并及时告知相关学生和家长,然后将学院确认的留级重读学生相关材料(须主管领导签字)于9月6日前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名单,对达到留级重读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发文确认,对获准留级重读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相同专业(大类)学习的班级。留级重读学生原来修业通过课程成绩和学分给予保留。
3.经确认留级重读的学生,须在学校通知发布后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留级重读手续,并按规定在线自主申请修读原不及格课程。
4.留级重读学生应缴纳重读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做到全面摸底,准确统计,对每个学生负责,做到无差错、无遗漏。
2.同时请各学院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工作会等活动,广泛宣传“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陕师校发〔2019〕136号)”文件精神,并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及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帮扶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改进学习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3.请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纸质材料请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22室,联系电话:85310334-802),电子文件发送至songyang@snnu.edu.cn。
4.学院留存的相关学生、家长《告知书》请收缴齐全,并妥善保管至相关学生毕业离校之后一年为止。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留级预警、留级重读)统计表
2.留级预警通知书(学院留存)、(学生留存)
3.留级预警通知书(家长)
4.留级重读通知书(学院留存)、(学生留存)
5.留级重读通知书(家长)
6.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
教 务 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