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师教〔2023〕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各教学单位已基本完成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但部分课程教学大纲仍存在课程基本信息与培养方案不符、教学内容学时分配错误、编排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下半年,我校将迎接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课程的教学质量标准,是审核评估的重要观测点。为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现对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审核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所有列入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
二、审核要点
1. 基本要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内容表述科学合理,层次清晰。格式符合体例要求,课程基本信息规范准确,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2. 课程目标要求。包括知识、能力、素质、情感与价值目标,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确保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吻合。
3. 课程内容要求。有效支撑课程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有难度、有深度、有广度。学科前沿、产业前沿、最新科技成果等相关案例丰富。
4. 教学方法要求。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混合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体现覆盖课前、课中与课后的教学策略。
5. 课程考核要求。健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课程考核各项目设置以及所占比重合理,能有效评价学生在教学目标上达成度。
具体要求和模板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三、审核方式
(一)单位审核
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负责人初审、单位教学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审核、学院(部)主管领导审定,并填报《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附件2-1)。
跨学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由学生所在学院专业负责人初审、单位教学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审核、学院(部)主管领导审定,并填报《跨学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附件2-2)。
公共必修课程教学大纲须经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单位联合论证,开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审定,并填报《公共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附件2-3)。
请各单位于7月5日(周五)17:00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
(二)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共必修课程(附件3)教学大纲进行评审论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课程,学校也将抽查评审每个专业2-5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反馈相关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学校审核工作将于7月10日(周三)前进行。
四、备案要求
1. 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学单位按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别及顺序(含公共必修课),按专业集合汇编成册,并报教务处备案;公共必修课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集合适用于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按课程汇编成册,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全校公共必修课教学大纲集合汇编成册。封面模板请参考《管理办法》附件1。
2. 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周五)12:00前将审定并汇编成册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所有课程对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扫描版(一课一表,原件由各单位做好存档)发送至jck@snnu.edu.cn。
五、工作要求
1. 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学大纲编修工作。
2. 编修教学大纲过程中,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公共必修课程和跨学院开设课程,要认真组织研讨和审查,确保不缺课、不漏课,不缺项、不漏项。
联系人:课程与教材科 孙 健、耿晓丹
联系方式:85310485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2. 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
3. 公共必修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