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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浏览量:


各学院(部):

实践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实习质量(以下简称“专业实习”),强化协同育人效果,进一步做好专业实习工作。现就2024年专业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等,具体负责本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要提前做好实习方案,联系实习基地,积极动员,严格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严落实,确保实习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

3.确保实习时长。普通师范生专业教育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七学期初,时长不少于三个月,具体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师教〔2024〕2 号)执行;非师范生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六学期结束至第七学期结束期间(包括暑假)任意连续8周,各学院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实习时间,具体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师教〔2024〕2 号)执行。

4.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师教〔2023〕45号)和《关于制定2023版本科实践类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修订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实习内容要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匹配、与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

二、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1.各学院要加强与企事业之间的联系,开展校校、校企、校地合作,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建立一批优质实习基地,保证总量满足学生集中实习需求,具体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师教〔2024〕1 号)执行。

2.定期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对各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要有足够的了解,确保实习基地的场所、设施设备及指导教师能够满足学生集中实习需求,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1.学院应选派师德师风良好、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任务。

2.学院要安排好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确保其能全力以赴地开展带队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实习指导的质量。

3.切实做好实习政策和内容宣讲,扎实开展实习准备动员,落实备案制度、安全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实习工作有序有效。实习习期间必须为实习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组织本专业教育教学不相关的实习活动。

4.严格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根据专业实习方案成绩评定要求进行考核,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5.实习期间,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工作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6.对于集中实习学生须安排在在实习基地内开展实习。因病或就业实习为由的学生,可以申请分散自主实习,学院(部)须对学生申请材料(自主实习申请表、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单位接收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实习单位条件保障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批,同时为该部分学生安排远程指导教师,定期做好学生实习工作的指导和走访工作,自主散点实习学生应按要求做好实习周志、实习调研等实习任务。

四、加强实习督导检查

学校将加强专业实习督导力度,实习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等相关专家建立专业实习督导小组,对各学院的专业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7月2日前提交2021级本科生专业实习计划电子版材料,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专业实习新闻报道网页截图及新闻稿件,以上材料发送至:zhaorui@snn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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