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安排,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23年立项及2022年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1.申请结题验收的111项(其中6项为2022年延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96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项优秀,51项良好、44项合格;12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3项无故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2.申请结题验收的171项(其中12项为2022年延期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150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其中66项良好、83项合格;8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验收不合格;1项无故未参加答辩,予以撤项处理。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3.申请结题验收的27项(其中1项为2022年延期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有25项通过结题验收,准予结题。12项良好、13项合格。1个项目受进度影响同意延期,1项验收不合格。具体结项情况详见附件。
4.验收结果为良好级别的项目,如在2024年12月15日之前有高水平成果(核心、权威、SCI论文或专利)产出,可申请认定为优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后统一公示。
二、项目剩余经费使用安排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8室)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验收结果为延期的项目于2025年6月参与结项验收答辩,待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报销剩余经费。
3.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撤项项目,不再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因此项目立项获得创新学分认定或有关加分的,学院不予该项目主持人和成员有关学分、加分的认定,指导教师相关工作量不予认定。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310329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