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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专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陕师校发〔201826号)、《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基地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方案》(陕师校发〔2022187 号)等文件(以上文件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对设立的校级及以上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开展2024年度专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学校在招的3人文科学试验班(包含汉语言文学(拔尖基地班))4理科试验班以及7个校级创新班(名单见附件2)。

二、建设方式

(一)定额拨付。学校为每个实验班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主要用于实验班日常建设支出。

(二)项目申报。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不定期地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实行“一活动一策划、一活动一支持”项目制。

三、建设重点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实验班要根据拔尖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持续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特色培养举措。各实验班要在育人氛围营造、优秀生源选拔、课程体系构建、多方协同培养、游学研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学术研究等关键环节系统设计和精准施策。

(三)策划大型培养活动。每个班至少要有1项大型特色培养活动策划,如:国内外游学研学、重点企事业单位见习考察、学科前沿系列讲座、学科竞赛训练资助等。

(四)设立学生创新项目。各实验班可根据学科特点,实施学院层面的本科生综合创新项目,并自主做好项目的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 把握时效性。各实验班要切实做好各类培养活动的策划工作,早谋划、早实施,充分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完成经费执行,本年度1130日前完成所有经费执行。

2. 注重实效性。各实验班要注重培养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大型活动策划和实施,增强学生学习获得感和荣誉感。如:组织学生到世界500强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进行实习见习和考察交流;组织举办具有连续性的名师讲座、专家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

(二)经费要求

1. 经费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办公用品、调研差旅、数据采集、小型会议、出版文献、咨询考察、评审鉴定、讲座报告等,所有经费报销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2. 严控劳务费。各年级项目主任及学业导师工作量参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其它各类劳务费总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20%以内,劳酬发放须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师人2022241)。

3. 严格报销流程。

对于定额下拨的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计划财务处报销。

对于以项目形式申请的经费,报销流程为:学院审核(报销单必须要有教学副院长背书签字)--教务处教学科项目管理员审核登记--教务处领导签字--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计划财务处报销。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在单项人才培养活动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活动策划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开展。

联系人:秦楠;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qinnan2014@snnu.edu.cn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相关文件

2. 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校级及以上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名单

3. 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活动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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