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试行)》(陕师校发〔2018〕26号)、《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 2.0 基地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方案》(陕师校发〔2022〕187 号)等文件(以上文件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对设立的校级及以上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开展2024年度专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学校在招的3个“人文科学试验班(包含汉语言文学(拔尖基地班))”、4个“理科试验班”以及7个校级创新班(名单见附件2)。
二、建设方式
(一)定额拨付。学校为每个实验班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由学院统筹,主要用于实验班日常建设支出。
(二)项目申报。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不定期地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实行“一活动一策划、一活动一支持”项目制。
三、建设重点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各实验班要根据拔尖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持续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特色培养举措。各实验班要在育人氛围营造、优秀生源选拔、课程体系构建、多方协同培养、游学研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学术研究等关键环节系统设计和精准施策。
(三)策划大型培养活动。每个班至少要有1项大型特色培养活动策划,如:国内外游学研学、重点企事业单位见习考察、学科前沿系列讲座、学科竞赛训练资助等。
(四)设立学生创新项目。各实验班可根据学科特点,实施学院层面的“本科生综合创新项目”,并自主做好项目的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 把握时效性。各实验班要切实做好各类培养活动的策划工作,早谋划、早实施,充分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完成经费执行,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经费执行。
2. 注重实效性。各实验班要注重培养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大型活动策划和实施,增强学生学习获得感和荣誉感。如:组织学生到世界500强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进行实习见习和考察交流;组织举办具有连续性的名师讲座、专家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
(二)经费要求
1. 经费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办公用品、调研差旅、数据采集、小型会议、出版文献、咨询考察、评审鉴定、讲座报告等,所有经费报销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2. 严控劳务费。各年级项目主任及学业导师工作量参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其它各类劳务费总支出控制在项目经费总额的20%以内,劳酬发放须符合《陕西师范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师人〔2022〕241号)。
3. 严格报销流程。
对于定额下拨的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计划财务处报销。
对于以项目形式申请的经费,报销流程为:学院审核(报销单必须要有教学副院长背书签字)--教务处教学科项目管理员审核登记--教务处领导签字--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计划财务处报销。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在单项人才培养活动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活动策划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开展。
联系人:秦楠;联系电话:85310331。
联系邮箱:qinnan2014@snnu.edu.cn。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相关文件
2. 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校级及以上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名单
3. 陕西师范大学拔尖创新非师范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活动策划书
教 务 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