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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相关安排,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已于近期启动,现将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补充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申报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类。

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二)面向对象。遵循“逐级推荐原则”,已获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参与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已获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含“金课”),申报参与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建设成果特别突出的课程,可破格推荐。

二、申报对象

(一)学校开展预申报工作期间已经报送材料的课程团队(见附件1)需要调整、变更、补充材料内容的一流本科课程;

注:不需要调整、变更的课程无须重复报送材料

(二)各教学单位补充推荐的一流本科课程。

三、申报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2024 1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单位党委(党总支)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已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见附件2)。

五、申报要求

(一)组织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学科和专业建设实际,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动员有竞争力的教师和课程积极申报,择优遴选推荐课程(须确定推荐顺序),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材料要求

1.请申报单位和申报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课程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申报书内要求准备有关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补充说明

1)“说课视频”“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暂不提供,待确定省级及国家级推荐名单后统一组织拍摄;

2)“教学设计样例”“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申报期间提供2章即可)”必须提供,课程负责人签字。(可参考教学设计框架模板,附件3内)

3)“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最近一学期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不是成绩单)”“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等,均由学院(部)审核盖章。

4)“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必须提供,如有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听课,可直接使用;若无,则由本单位教学委员会或相关组织出具课堂评价意见。(可参考模板“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提供,附件3内)。

5)“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必须提供,须经过校、院两级党委政治审查并出具相关审查材料,涉及校外人员时,应由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一级党委出具意见,非高校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政治审查内容要求参考申报书。

线上政审方式: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通过“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中“审查鉴定”模块发起,系统登录网址:

https://sdkhpj.snnu.edu.cn/morality_pc/#/indexs

6)“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必须提供,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关组织,或由本单位组织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须由相关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无统一格式要求。

3.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申报材料须根据申报书中相关说明进行整理和排版制作,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合并装订成册,附件须有目录。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通知要求组织单位内部进行补充申报、调整变更工作,并统一将本单位补充申报、调整变更的一流课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27日(周四)前提交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校务楼112室),同时将申报材料完整电子版发送至jck@snnu.edu.cn。

未尽事宜,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鑫 耿晓丹

联系方式:85310485

附件:1.省级、国家级预申报名单汇总表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材料

     3.附录材料参考样例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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