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学校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工作安排,定于9月15日开展试验班新生选拔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核
1. 参加对象: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入围面试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 考核时间:9月15日(周五)19:00-22:10
3. 考核地点:长安校区文渊楼三段(考场安排见附件2)
二、乘车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车辆接送雁塔校区考生往返长安校区参加面试考核。请雁塔校区考生自行前往老西门停车场乘车,乘车时间是9月15日晚17:20-17:30;
考核结束后,将由工作人员分批分次安排考生前往长安校区校务楼停车场乘车返回。
三、总体要求
1. 请相关学院通知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按时参加面试,所有考生须提前十分钟(即18:50)到达考场,考试时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资料。
2. 学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 雁塔校区学生须按照学校安排统一乘车,不得单独行动。
附件:1. 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入围面试学生名单
2. 2023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面试考场安排
教 务 处
2023年9月14日